博士后出站后该如何落户北京

日期:2019-10-30 17:30:33
  博士后出站后该如何落户北京

  北京的博士后安置政策于2018年规定,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工作的博士后及其随行家庭,并必须具有以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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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人力资源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发布《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2.如果博士后流动站有后续家庭成员或博士后账户,则未在北京完成入境手续的人员必须由人事部门的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户籍属于单位设置的家庭或人才中心小组账户时,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中心《落户地址介绍信》(发出名称,人员,小组家庭住址和当地派出所)可以发出结算单位;

  4.如果户口所在地是北京房地产,则必须是合法居留证明(以个人或配偶名义的正本或所有权证明副本,或房屋合同副本和房地产公司签发的原始许可证)。如果允许存款,则单位工作人员部门将发出定居许可证的信函。

  5.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户口簿》,国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博士后居民登记卡和配偶子女《户口簿》(原始家庭登记卡持有人和居民登记卡原件和居民登记卡原件和住户登记卡),居民登记卡,《结婚证》如果医生的帐户不在北京,将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原件或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证);

  7.如果被转移者和配偶的子女的账户不在同一户口登记中,并且在同一城市,则他们必须一起申请。

  8.搬家的孩子必须为《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并且如果学生年满18岁(包括18岁),必须具有居民身份证,学生必须具有学校证书,而失业者必须具有本地证书。街道办事处和地方政府签发的失业证明;

  9.必须向第二个孩子发出第二个孩子《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相关辅助材料。

  10.如果离婚或再婚的人被转移,则他或她必须持有《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裁决(离婚证明书和协议或裁决应阐明子女所有权的问题)。

  11.取得上述必要文件,然后转到北京市公安局家具登记处处理您的帐户。